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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明白人”成欢墩和谐建设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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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7-5 07:04:2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通讯员 曹晓东,刘惠玲)近年来,欢墩镇大力实施“八个一”工程,全力推进“法律明白人”培训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目前,全镇已培养“法律明白人”近千人,在该镇实施的“打造精致和谐新欢墩”战略中发挥了巨大的作用。

  欢墩镇位于苏鲁边界,特殊的地理位置使得该镇的治安状况十分复杂,由于法制观念淡薄,过去该镇治安事件多,集体上访多,是连云港市闻名的“治安乱镇”、“上访明星镇”。近年来,该镇提出了“打造精致和谐新欢墩”目标,把加强“法律明白人”建设当做促进社会和谐的一项重要工作,大力实施“八个一”工程,即:在镇以司法办、综治办、信访办为主体,设立一个法制辅导站,在每个村委会以老党员及文化骨干为主体,建立一支法制宣传队伍,设一个青少年普法教育基地,有一个法制宣传栏,有一个法律图书角,每个村民小组有一名法制宣传员,每五户培养一名“法律明白人”,为农户提供一本农村法律知识读本。目前全镇已发展16支法制宣传队伍,培养农村“法律明白人”近1000人。工作开展以来,“法律明白人”共向村“两委”提出合理化建议近200多条,参与调解各类纠纷超过160多起。

  “法律明白人”活动的开展,使广大农村“学法、知法,守法、用法”进一步深入人心,群众的面貌发生了很大的变化,打架斗殴的少了,邻里发生矛盾纠纷少了,找“法律明白人”评理的多了,呈现出了“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的和谐景象。今年清明前,李某从新疆回家,想将父亲的遗骸带回新疆,与埋在那里的母亲合葬,没想到由于多年没有回家,错将村民李某、马某夫妇的儿子的坟起了,引进了他们的强烈不满,他们除了要对李某大打出手以外,还要求李某给予人民币壹万元、另为其“子”招阳亲作为补偿。村“法律明白人”李国杭得知后,主动来到他们两家,除了给他们讲解法律知识以外,还积极向双方当事人宣传要崇尚科学,破除迷信,倡导“以和为贵”,使双方当事人深受感动,表示愿意接受他的调解,结果,由受害人择日,李国杭主持仪式把错起的坟圆上,一场纠纷最终化解。 (编辑:庄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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