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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法规] 陆琪:向新婚姻法竖中指《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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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8-14 06:06:1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今天新婚姻法的司法解释再度出台。自从新婚姻法上市以来,便屡屡出司法解释,而种种司法解释,都是在假借公正平等之名,占女人的便宜。

今天出台几条,其实简明扼要,都是围绕着房产而来。为什么围绕房产而来?就因为中国的离婚率居高不下,男人不断出轨离婚,而离婚最大的障碍就是房产。如今就是排除房产的障碍,使得出轨的男人们可以肆无忌惮的离婚。

肯定有人认为我说话偏颇,没错,我是偏颇的,但我说几个不偏颇的事实出来。

首先,中国夫妻离婚越来越多,这个是不是事实?

其次,离婚案例中,以男方过错为主,这个是不是事实?男方出轨而导致的离婚,远远高于女方出轨,这是不是事实?你要说这不是事实,我只能说你罔顾事实。

最后,很多男人出轨后不敢离婚或者不舍得离婚,是不是因为房产分割?恩?是不是因为净身出户的威胁?



以上三点逆推回去,我再说一次。新婚姻法司法解释的出台,就是为男人们扫清离婚的障碍,请问我说错了么?



有人说,不就是婚前购买房子属于个人么,这很公平啊,没有什么。好的,我举个例子给你看。

一个男人婚前选了套一百万的房子,首付三十万,贷款七十万,然后和女朋友说,我们结婚吧。女人当然很高兴,于是嫁给了他,随后两人一起背上了七十万的贷款。这个家庭负债二十年,每月还5448元。女人负担了其中的一半,大概是六十五万左右。

二十年后,女人四十五岁,男人四十七岁。男人出轨,找了个二十二岁的小三,然后要离婚。女方说,可以离婚,房子和孩子都归我。

男人说,孩子归你,但房子是我的。因为新婚姻法司法解释规定,婚前个人房产,哪怕婚内还按揭,但这个房产依然属于我。

这个时候女人才知道,原来自己背负了二十年的贷款,还了一百三十万的贷款,她自己承担了六十五万贷款的房子,居然完全不属于她。

也就是说,这个时候,男人离婚后完全可以把房子拿去送小三,写小三的名字,和那个含辛茹苦二十年的老婆没有丝毫关系。

当然,也有人会很懂法的说,司法规定里有一条:“共同承担按揭还款的,可以有补偿。”

说的很好听,但这个所谓的补偿,在我们的官司中会变成什么样呢?

男方律师首先会问,你说共同还按揭贷款,那么凭证呢?你女方的还款凭证呢?你举证啊。

试问,你好好的结婚二十年,每个月还按揭,有几个女人会每次自己去还并且把付款凭证保留二十年的?大部分都是男人还的好吧,大部分都是通过男人卡还的好吧。

这时候律师就会说了,那你没证据说你参与还款了啊。

好,退一步说,补偿也是可以的,但补偿细则是没有的,那参照什么呢?参照律师的嘴啊,律师可以给你打好,也可以给你打坏,甚至给你打到一分钱都没有。



明白是怎么一回事了吧,这一条看似很公允,看似有补偿有退路的条款,其实就是如此险恶的用心。你傻兮兮的去替男人还贷款,可到头来他就可以拿去孝敬小三,至于给你多少赔偿,那就看律师打仗啦。

竖中指!!!

这叫什么法律?这叫婚姻法吗?这根本就是强拆。

你以为这房子是自己的,你以为自己出了钱就是共同财产,可是实际上,在法律意义上从来都不是你的,人家随便就可以拿走,并且强制性的说,不是你的,大不了给你补偿。

这不就是开着铲车把你房子铲平然后说我给你补偿吗?这不是强拆吗?这已经不是道理不是法律而是赤裸裸的偏袒。



有人说,男女平等么,男人可以买房,女人也可以买房啊。

男女平等我是同意的,但我唯一不同意的就是,为什么社会的男女平等没有实行,法律就要先行呢?

当社会还需要女人生孩子,还需要女人放弃事业照顾家庭,还需要女人回家伺候公婆,还需要男主外女主内,还需要男人赚钱而女人不许赚钱更多事业更好的时候。你跟我说什么男女平等啊。

不给女人事实上平等的尊严,却要她承担法律上平等的义务,这究竟是公平还是欺凌?

如果你真的要公平,很好,请各位男士也十月怀胎,躺到手术台上破腹产试试看,那个时候,我才承认有真正的公平。





以上



陆琪(没错,我是男的)

发表于 2011-8-20 09:30:03 | 显示全部楼层
首先应确定是谁的 过错  

贷款部分的  男方要 把女方出得钱  还给 女方的  

如果 和平离婚  女方没掏一分钱  在这房子上   就没理由分房   毕竟结婚时都是自愿的

要补偿的话  也不应该用房产  

如果是 男方出轨  那就要  视情节  来定了   男方必须  付出一定的赔偿   

毕竟  女方  也为了这个家   付出过

房子  你没出钱   就不要想着分房    应从其他方面 索取 赔偿

换做 是女方的 房子   没过错的情况下  女方会愿意 分房吗?

两人 共同 出钱  才算 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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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8-20 10:55:16 | 显示全部楼层
那么复杂啊真要小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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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8-20 11:00:55 | 显示全部楼层
只有房子没有爱情的婚姻是坟墓
没有房子只有爱情的婚姻是传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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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8-20 20:58:57 | 显示全部楼层
不给女人事实上平等的尊严,却要她承担法律上平等的义务,这究竟是公平还是欺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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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8-21 09:46:10 | 显示全部楼层
LZ观点过于片面,请看本人下面一段话,
 首先是房子问题。在这规定以前,社会上出现了一种很严重的现象,就是养儿的父母压力很大,因为要给儿子买房子;养女儿的压力不大,因为不需要考虑女儿的房子问题,自有男家买。这规定出台之后,女孩的父母就应该明白了,给小两口买房子应该是双方家庭共同的责任,这个道理很简单,因为小两口对双方老人的赡养义务也是平等的。对于财贵家庭,谁出或许都无所谓,但一般家庭而言,这就是一个很大的问题。如果完全由男孩子的家庭出资房产,女孩的父母经济宽裕,生活毫无压力,男孩子的父母则会做牛做马累死累活,这公平吗?这种不公平在孩子离婚以后,男孩的父母就是鸡飞蛋打的悲剧。有了这种规定之后,杜绝了这种权利和义务上的不平等。如果我们的父母还是男买女不买的观念,没有出资一方就明显成为弱势者,就会造成小两口在心理上的恃强凌弱,这就会成为小两口矛盾发生时的一颗炸弹。另外,如果完全由一方出资,房子的增值等收入,与另一方也完全没有关系。所以,一旦离婚,不管从哪个角度来讲,没有出资方都是不划算的。即使女方家庭存着钱,银行利息是没法长赢房价的增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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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0-30 23:27:19 | 显示全部楼层
“为什么社会的男女平等没有实行,法律就要先行呢?”社会上的男女平等要怎么”实行”???,这跟老祖宗是有关系的。法律能不走在前面吗?。
下面是娱乐内容(实在无聊瞎胡诌了一堆):新婚姻法就是告诉广大女同胞们,男女平等啦,法律不在维护 保护 照顾 你们啦,你们该长大啦。房子不是天生就该男人买的。你买你就不怕吃亏啦。也告诉广大男同胞们,别怕,没房子车子也可以娶老婆。新婚姻法是会让女人将来在社会上的地位越来越高,因为嫁个有钱有车有房的男人不代表自己就富贵了,因为新婚姻法以后那些可能有一天会跟我一点关系都没有(以前还能捞一半),谁有不如自己有,从此像男人一样拼命~~~。
看似好像女人吃了亏,实则是给了男人一颗糖衣炮弹。新婚姻法让女人变得更强大。男同胞们,几年后女人结婚前都有了车 有了房那事多了恐怖的事情啊,能娶到老婆就算好的啦,一不小心还会被被踹出家门。从那时起男人女人都开始拼命赚钱怕怕娶不到老婆,怕自己会净身出户。社会富裕了,中国成了超 超 超  超级大国。国家政策啊,老胡及领导班子们为了中国的强大你们辛苦啦~~~~~。


补充内容 (2011-10-30 23:47):
再娶老婆得买飞机大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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