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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探讨] 律师越权代理,不仅是法治的缺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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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1-17 01:58:0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文、肖竹
  
  当事人委托律师代理诉讼,不料代理律师擅自越权代理,变更诉讼请求,致使当事人败诉,而庭审中,主审法官竟然认可律师的越权代理,直至二审同样败诉。于是当事人转身起诉律师事务所……(《维权万里行周刊》2011年11月17日报道)
  
  最近,这样一起起诉律师事务所的连环案件引起了很多人的关注,也引发了人们对于国家总理温家宝在一次讲话中直指的“诚信的缺失、道德的滑坡已经到了何等严重的地步”的再度思考。
  
  如果说法律是维护一个社会稳定的基石的话,法律能够守住公平的底线能够让国民有安全感,社会才能够体现文明向上;道德是一个社会向前发展和和谐的擎天柱,社会的发展需要道德的支撑和润滑,
  
  但在今天,我们不得不面对一个极其残酷的现实,法律的天平有时被某些权贵蒙上灰色,造成法治的缺失;社会的道德水准严重下滑,某些非常需要职业道德的行业也在丢失最后的底线。一个没有职业道德的律师可以搬弄是非,昧着良心赚着当事人的黑心钱;一个没有职业道德的法官,可以置法律的威严于不顾,颠倒黑白,践踏社会的公平正义,或许这样的事情每天都在发生,但是当不幸的当事人同时遇上缺乏职业道德的律师和缺乏职业道德的法官时,让人不免感叹当今社会道德的滑坡是何等的严重!
  
  在北京天利人和餐饮有限公司诉北京市华联律师事务所、北京市蓝石律师事务所委托代理合同纠纷一案中,律师事务所指派的律师涉嫌滥用当事人的委托权利、违法从事代理活动,存有重大过错,给当事人身体和财产都造成了难以挽回的巨大损失,在诉讼中本应主持公道的法院法官却偏听偏信,置白纸黑字的法律客观事实于不顾,绕开事实真相、曲解案件最终作出不公正的判决,让当事人悲观痛苦、对社会丢失信心。法院作为一个实现公民最后权利救济的保障,如果连起码的法律素养都丧失了,何来谈社会的公平正义与文明?当前,我们国家正在建立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体系,司法不公、地方保护、道德滑坡都是这是值得社会深省的问题。
  
  我们知道法官是社会公平正义的具体化身。当法官丧失道德的时侯,可以说这个社会最后的一道防线就被突破了,那温总理说的让人民过的有尊严中的尊严二字又如何能保障。人民日报刊文说“法治的缺失极大地损害了社会道德文化,令社会失去方向,民众失去信心。”从近期发生的小悦悦等事件中都不难反映出这个社会道德下滑,而法律的公平是重修道德与文明最好的保障
  
  我们希望法院能够依法公正审理北京天利人和餐饮有限公司诉北京市华联律师事务所、北京市蓝石律师事务所委托代理合同纠纷一案,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实现法律的公平正义,因为我们相信“公平正义比太阳还要有光辉”。
  
  
律师越权代理两律所遭起诉,北京两级法院被指盲目判决
http://www.aiganyu.com/thread-126528-1-1.html
发表于 2011-11-17 08:11:45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们相信“公平正义比太阳还要有光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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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1-17 08:16:50 | 显示全部楼层
在中国太正常了,看看这个吧http://user.qzone.qq.com/622006317/blog/1321486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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