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句容市华阳镇镇政府违法拆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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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2-15 18:51:1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句容市华阳镇镇政府违法拆迁

  作者:匿名网友

  发布时间:2012-09-26 20:05

  类别:百姓权益

  区域:镇江句容

  投诉报料:

  江苏省句容市华阳镇镇政府违法拆迁却无处伸冤???                                     我是受害人朱桂华,女,1939年4月生,今年74岁,农民,文盲,住江苏省句容市华阳镇杨家巷上阳村..       我在上阳村原有祖建房三间,几代人都居住过,己有50多年的历史,并领有合法的证.总面积57.72平方米,(长9.8米,宽5.89米,高2.55米).二个儿子结婚时,另行建房分开居住,亦均有合法证.丈夫李文发在2000年7月去死,该三间房屋一直由我单独继承并居住.         在2003年5月句容市建设局发布关于东进路延伸段改造工程房屋拆迁安罝公告,我的三间房屋及李明林(糸我的长子)平房二间,均在上列公告拆迁范围之内.华阳镇政府开始以我的房屋檐高不足2.6米为由,拒绝将我房屋安实际主房拆迁,不能同村民一样享有宅甚地待遇.并称是附房,只能安货帀补偿,我当即拒绝了这一拆迁方案.             句容市华阳镇政府的覇王条款被我拒绝之后,却给我全家带来四天遭三天恶运      2003年6月25日,在没有任何手续情况下,句容市华阳镇政府动用公安,城管执法大队,派人用推土机推我村渠道(渠道是我村一道墙,村子位于句容河旁)全村村民都行动起来竭力阻止,华阳镇政府釆取了镇压手段,把老人抬起甩在一边,几个青年人被逮走,被关进句容看守所拘留.派出所民警还动手打人,当时我也受了伤,我媳妇吕桂花腿被派出所民警踢断,造伐骨折(有证据),当时同村赵方琴脸部被打的像大熊猫一样,脸部全部红肿,发紫,还呕吐(有证据),却没有人问过此,我小儿子李明喜晚上下班回来,看到自已老婆无故被华阳镇派出所民警打伤,非常气愤.笫二天(6月26日)随同全村村民一起来到句容市人民政府上访,市人民政府认为是故意闹亊,我小儿子李明喜又被抓去拘留10天,还有同村妇女王玲玲,也被抓去拘留15天(有据可査).隔了一天,也就是6月28日深夜,华阳镇政府派了社会上的不法之徒到我家来恐吓.不法之徒撬开我家大门,把所有的电灯线剪断,卡住我的脖子,捂住我嘴巴.我用手悄悄摸电灯开关,灯又不亮,这下我可被吓坏了,我拚命呼喊救命,救命,这惨叫声被邻居听见,邻居听到救命声,便起来打开自家门灯,不法之徒发现邻居家门灯亮才逃案法现场.我被吓得精神恍惚,神志不情..村民告诉我女儿到华阳镇派出所报了案(派出所有笔录).到现在也是音讯杳无,不了了之.华阳镇政府视我家境贫寒,二个儿子忠厚老实,沒有背景,我又年迈体弱,就把我全家当全村典型,杀鸡给猴看.       真不敢相信华阳镇政府会如此卑鄙下流.这四天是黑暗的日子,沉重的打击,报复,使我只位老人撑不住了,痛苦的击倒了华阳镇政府.如此不把百姓放在眼里!严重损毁了政府尊严,影响了政府在人民群众心中的形象.发生在共产党领导下的和谐社会,法制社会,而这样残酷,侵犯和剥夺弱势家庭,令人无法承受,不可理解              受害人:朱桂华                   委托人:李巧娣                      电话:15996825745          地点:江苏省句容市马槽巷69号                               邮编:212400                                           2012年8月24日                              句容市华阳镇违反房屋拆迁管理条例 二.在2003年7月21日,在我未同意的情况下,也没有与我签定任何拆迁补偿和安置协议,我也沒有授权给任何人.而华阳镇政府在和李明林(系我的长子)本人签定房屋拆迁补偿协议书时,将我的房屋安货币计算,写在李明林(系我的长子)协议书的第一页下端以草稿形式载明2003年7月28日实付:45688*80%=36550元,母亲:26423*80%=21138元,自己:19265*80%=15412元,2004年7月23日已付清的手写字迹.这就是句容市华阳镇政府所确认2003年7月21日,华阳镇政府与李明林(系我的长子)签订的房屋拆迁补偿协议中涉及我房屋部分的补偿内容.所为与我签定的"有效合同."????华阳镇政府在拿到此"有效合同"如获至宝,立即对我的房屋进行强除.       华阳镇政府在和李明林(系我的长子)签定房屋拆迁补偿协议书时,还没收了我和李明林(系我的长子)两家的证,当我知道这个情况后,非常生气,就找到华阳镇杨家巷大队现任书记常志培(华阳镇政府拆迁办工作人员)说明,我的房屋有合法的证,在所有权人都不在场和不知晓的情况下,又沒有授权给任何人,任何人都无权代替的.而大队现任书记常志培对我说,你房屋补偿款在你儿子李明林合同上面,他是继承人,我真的搞不懂,我丈夫李文发去世后,此房屋我本人一直单独居住并继承。         我儿子李明林把我的房屋补偿款退到华阳镇政府拆迁办,他们也不收,说此己经签过合同协议了,此"有效合同"有效,事情就这样僵持在这里,一个老百姓,一个抓力无援的老太婆,我能怎么办?在万般无奈之下,我全家惟有相信党,依靠市人民政府和依靠法侓为我们撑腰保护我的合法财产权.我委托李巧娣(系我的女儿)到有关部门上访申诉,不顾我怎样上访申诉都毫无效果,到今天,时间去了9年多了,我一分未收,房屋也未安置.                 我女儿李巧娣拿着授权委托书找到华阳镇政府党委副书记曹青松(拆迁办组长)反映情况,而副书记曹青松却说,上阳村有没有你李巧娣的房屋,你没有资格跟我谈,授权委托书失效了,再说你母亲朱桂华的房屋檐高没有达到2.6米高,是附房,而且老人就是有合法的证,对这次拆迁没有约束力,老人不在单独安排宅甚地,且老人一律挂靠儿子.华阳缜建管所副所长阙正龙(拆迁负责人)明明没收了我的证,还说没有收到,为了证,我女儿李巧娣跑了无数次,才答应过几天给一张复印件,等了几天我女儿去拿证,他却又说这几天你没有来拿,放在抽屉里遗失了.华阳镇杨家巷大队现任党委书常志培(折迁办工作人员)说李明林是"继承人",补偿款在"继承人"那里,"继承人"在拆迁补偿安置合同文书都签个字了.华阳镇杨家巷大队上阳村村长赵荣祥(拆迁办工作人员)说我家穷,,安货币补偿是为了照顾我,即使分宅甚地给我,我也造不起.常志培又口头承诺,怕你没地方位呀,等宅基地下来,到时自然分有住的地方.这些就华阳镇政府官员和村委会干部对法律知识弱薄的百姓所蒙骗不负责任的表现.          2004年7月,我小儿子李明喜与村委会现任书记也是拆迁人之一的常志培在协商我房屋遭强拆过程中发现争执,进而双方发生打架,后我小儿子李明喜迫于常志培压力,买了鞭炮为常志家去呜放.此事,当时全村几乎都知道    我所遭遇的不公平待遇,是华阳镇政府伙同村委会干部暗项操作所导演的.比例,村委会现任书记常志培他和我同村,他家猪围没有合法手续,在拆迁时,享受合法的宅基地.而我的房屋有合法的证,却无权享受宅甚地的待遇,   华阳镇政府,在未和我达成任何协议和毫不知情的情况下,将我的合法房屋强行拆除,情节如此恶劣,我多次到有关部门上访,华阳镇政府,至今逍遥法外,没有受到惩罚.被强拆的房屋至今己有9年多未得到应有的赔偿,华阳镇政府以强拆房抢劫方式强占我的宅甚地,按照法律政策原本属于我的宅基地被华阳镇政府强占.     华阳镇政府(原党委副书记曹青松,建管所副所长阙正龙)伙同村委员干部(大队现任书记常志培,村长赵荣祥).把上阳村多余的宅甚地和强占我的宅甚地非法倒卖,以28万多倒卖给他们亲朋好友.这种从牟利为相的,纯属藐视法律,无视法律的存在,严重搅乱社会秩序,这种违法行为如不受到应有的处罚,不仅受害者心中气愤难平,对于社会治安和法治必然产生负面影响,也助长了他们嚣张气焰。      盗卖宅基地事上访到市政府,市政府对盗卖宅甚地的事实不作调查,不追究责任,相反这四位贪官还升职。比如常志培从原村委会主任现升职为村委员书记。   常志培现任村委员书记更加猖狂,并张扬说:你朱桂华到中央上访还是要到基层来解决,现在我说的算,上级又能怎样???                                                       以上有铁证如山的证据        强烈要求领导重视此案,严查事实真相,斩断贪官上下勾结链条,铲除欺压坑害老百姓贪赃枉法的害群之马,让社会真正和谐!让百姓有生活的尊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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