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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灌云一老板遮天掩醉驾,交警医生成帮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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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2-15 18:52:3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江苏灌云一老板遮天掩醉驾,交警医生成帮凶

  作者:匿名网友

  发布时间:2012-08-29 06:54

  类别:百姓权益

  区域:连云港

  咨询求助:

  [核心提示]:一老板酒后驾车撞人,交警却被配合迟迟不出警,来后也是酒驾醉驾全不管,直接形式过场不重事实的葫芦僧判断葫芦案,草草了事!白衣天使见死不是救,而是助纣为虐处处跟忽悠!120及可救助医院近在咫尺,面对人民生命安危时的呼救,却似远在天边始终被无动于衷!

  酒后驾车出事找人顶,伤者不救,还恐吓……灌云交警变交情,法治社会成人治,酒驾醉驾遭无视,放人放车,暗箱操作,胡乱执法,行政不为,一路绿灯……灌云白衣天使、120,再现靓丽风景,见死不救伤人心!

  灌云老板狂没边,醉驾出事找人顶 欲盖弥彰被识破

  2012年7月26日13:30左右,江苏灌云县杨集镇在辽宁做生意的邵某,回乡中午与朋友聚会酒后,驾驶辽A4099黑色丰田汽车,在出杨集商业城西大门右拐向北时,突然横冲直撞,从背后撞伤沿路边正常同向行走的我60多岁老父亲。其后,邵某第一时间,不是积极设法抢救眼骨被撞碎、后脑被撞裂,满头鮮血昏倒在地我父亲,和将事件报于警方。而是,趁我老父亲晕昏之际,甚怕事件严重,以及其他方面原因,第一时间找来一个中午同样喝酒的友人,调包冒充替其充当驾驶员!其卑劣调包欲盖弥彰手段,被我父亲现场苏醒后,第一时间发现驾驶员眼一眨怎么不对了,而被识破!

  危难时候不出手,杨集卫生院白衣天使,化身不法帮凶

  医者父母心,救死扶伤本应是医生的天职。而在事发现场,与该肇事司机邵某为友的灌云县杨集镇卫生院医生李某,不仅第一时间不对受伤严重我老父亲,设法就地进行现场相应诊断和救治。反而,既不让我对当时我父亲被撞现场,进行拍摄取证,还振振有词欲阻止我家人对事进行报警。期间,该杨集镇卫生院医生李某还对我老婆说,给你两千块拿去看病吧!在我老婆对其说了一句,我们不要你钱,你们把老人看好就行了后,突然和那位替驾朋友的一个人,竟还恐吓我老婆说,你要胡闹,叫你吃不了兜着走!

  面对被撞倒地后,多处受伤,且伤势情况可能随时危急的我老父亲,肇事老板邵某在,肇事老板邵某朋友灌云县杨集镇卫生院的那位李医生也在,110我也打了,120我也打了……但是时间却在一分一秒、几十分钟、几十分钟的在这些冷漠者的眼中过去。肇事老板邵某和灌云杨集镇卫生院的那位李医生在这会儿,除急着想当场给几千元钱,和我家人现场了断此事外,看着受伤倒地,时间可能就是生命的我的父亲,其等别无任何恻隐之心,急着想法如何尽快把我父亲送去医院。

  我在叫天天不应,见到全身是血的我父亲,叫车都不睬情况下,我好不容易求着一位好心马自达师傅,才把我父亲连滚带爬拉到灌云县杨集镇卫生院。

  更有甚者,在灌云县杨集卫生院抢救我父亲期间,那位李医生,还处处无原则和职业本性的施以种种方式,处处大失水准一往无前的庇护属明显酒驾违法肇事的邵某方!

  邵某是肇事车主,邵某方为我父亲付治疗费理所应当,该李医生却拦着替驾不让付,最后却由和事八杆打不着的他来付!我父亲现场被撞倒地那样危急,也没看到这位灌云县杨集卫生院的白天使李医生有任何恻隐之心,面对酒后驾车出事财大气粗的老板邵某方,其却如此大献怜惜,此乃真是灌云白衣天使的一道亮丽风景!

  有钱有特权,弱势遭冰霜,灌云交警、120、杨集卫生院,你们在丢谁的脸?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到交通事故报警后,应当立即派交通警察赶赴现场,先组织抢救受伤人员,并采取措施。

  人民群众危难时,随时保护神,更处处展示平安灌云形象的灌云120、灌云110、灌云县交警杨集三中队、灌云县杨集卫生院,离事发现场只不过几百米远或几分钟内就能赶到。

  但面对明显属不法违规酒后驾车财大气粗的邵某,面对满头是血即将奄奄一息受伤后的我老父亲,面对我家人的多次拨打求助,灌云县120及灌云县杨集卫生院相关急救车辆始终未到现场。

  灌云杨集三中队(警号075335)交警竟然在过了近个把小时,我父亲被家人送至医院后,才开着一辆没牌照的普桑车慢慢悠悠赶至现场。出警处置方式也是明显出事时是邵某开的车,出事后司机却变成了别人,明显酒驾醉驾不查,并我家也说了司机中午喝酒,也要求了叫查,但其还不当即走相应程序,现场严格依法去查去办,而是方向盘逮过来转转,邵某和替驾醉态十足全然不见,犹如蜻蜓点水,形式过场即来即走。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交通警察应当对交通事故现场进行勘验、检查,收集证据;

  面对无论是肇事车主邵某,还是肇事后被请调包邵某的那位替驾,其现场都是满口酒气醉态十足,属于明显酒后驾车,且那位替驾已向我承认其中午喝酒事实…………灌云交警三中出警交警,除象征性的擦看擦看肇事黑色丰田车的方向盘外,其不但现场不严格依法按交通事故接警办案程序办事,照常规,第一时间对肇事车驾驶员依法公正进行或送检酒精检测,而且对事发现场,也未当即进行相应严谨勘察和调查取证。

  酒后驾车就是违法行为。所有涉及酒后、醉酒后驾驶的违法行为人都应受到法律制裁,但在实际工作中,对酒后驾车违法行为不能按相关法律规定全项处罚、处罚“抽条”的现象较为普遍,交警或公安医院工作人员到场后,方方面面原因,却未进行抽血检验的现象仍时有发生。

  公安部门三令五申明确要求,对有酒后驾驶嫌疑的要严格检查,努力做到一个也不漏过,一个也不放过。对酒后驾驶的,要严格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依法从严处罚,坚决做到“四个一律”。遇有酒后驾车肇事案件发生,办案民警到达现场后,要按规定采取适当手段有效控制违法行为人,及时联系公安医院抽血取证,绝不允许违法行为人发生事故后逃逸,绝不允许因事故当事人“私了”而放弃对酒后驾车违法行为人的处罚。

  在发现对酒后、醉酒后驾车违法行为不予处罚、处罚项目不全或违规从轻处罚(无从轻处罚的情节)的现象后,将按照“责任倒查制”, 严肃追究相关事故处理负责人及办案民警的责任,对违反工作纪律及规定的,对于情节严重的办案民警,限期调离事故处理岗位。

  但连傻子都看得出,明显属酒后驾车的肇事车主邵某和那位替驾,在被享受未遭灌云县交警三中队酒精测试和拘留特权之后,车牌号辽A4099的那辆黑色丰田肇事汽车,事故未了未定性,便在关系和权钱作用下,在灌云县交警和杨集三中队的照顾及大赦下,第二天便又现街头

  酒驾无视,醉驾不查,灌云交警你在给谁执法?

  交警处理酒后驾驶流程要点:1、对有酒后驾驶嫌疑的当事人使用呼气式酒精测试仪进行检测;2、呼气检测结果达到或者超过醉酒驾驶标准的,对违法嫌疑人进行抽血检验体内酒精含量;3、血液检验报告显示违法嫌疑人体内酒精含量达到醉酒标准的,作为刑事案件立案侦查;4、对犯罪嫌疑人依法采取强制措施;5、对犯罪嫌疑人作出吊销驾驶证等行政处罚;6、醉驾事实被查清后,依法移送起诉……。

  2012年7月27日,我到灌云县交警大队杨集三中队询问事故处理情况,三中队的交警首先高超人性的问我是不是老人看病缺钱了。我说我是来看看昨天肇事(替驾)司机到底是属于酒驾还是醉驾?交警:人家既不是酒驾又不是醉驾。我:昨天明明那位(替驾)司机当我面都承认其喝酒了,怎么可能变成今天你们嘴里的其既不是酒驾又不是醉驾?最后,灌云县交警三中队的那位交警丢给我一句话,这不是我说了算,这是县行政科技鉴定的结果!

  酒精度测试属于收集证据的手段,对于认定是否酒后驾车十分有效。事实上,多数情况下,是否酒驾凭现场观察便可知悉。

  《交通事故处理工作规范》(公通字[2005]16号)第47条“交通警察在接触、询问当事人过程中发现当事人有酒精气味或者精神恍惚的,其他当事人提出该当事人有饮酒嫌疑的,应当按照《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之规定,将该当事人带到医疗机构抽血或者提取尿液,及时送交有检验资格的机构进行检测,并将检测结果书面告知当事人”。

  权力是一把双刃剑!灌云县交警大队三中队,2012年7月26日13:30左右撞我父亲的辽A4099黑色丰田汽车当时真正驾驶员是谁,你们比谁都清楚?那位临时天上掉下的,顶替邵某的替驾,到底是哪儿来的,其到底是喝没喝酒,是否酒驾或醉驾,其当时说出的话和那天的事实将胜于雄辩?

  肇事车辆、违法行为人当时即放。酒后驾驶检测抽血是在什么时候抽的,抽的又是谁的血,谁在跟踪记录全程,谁能证实其抽血验血全程的真实性?酒后驾车出事,找人顶替,事实明摆,交警不但不查,还跟着一起忽悠,城门失火殃及池鱼,科学发展今天,这又该当何罪?难道这就是新时代灌云交警葫芦僧判断葫芦案的新形象?

  没头却有尾,没有调查即出结论,灌云交警“创新”执法

  从认识论讲,一个案件发生后,它在客观外界的遗留物,必须被人们反映,但反映主体通过语言、文字陈述和描述出来的事实,都属于经验事实。一切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依据。

  灌云交警三中队,我父亲被撞之事当时已过数日,,你们还未忙缓过神来,对我父亲做过严谨的笔录调查。灌云交警三中队,你们到底在干啥,科学发展让你们的权力升化了,还是有时被扭曲了?警察遇事出警,却忘记最起码的首先应该要做的事,且过多日部分结论都出来了,首先该做该了解的事,却还未做还未了解。如此脱离群众,脱离事实,脱离基本业务调查的执法,这是故意,还是啥也不懂的在捣浆糊?

  根据交通事故处理程序的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经过勘验、检查现场的交通事故应当在勘查现场之日起10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灌云交警三中队处理该交通事故的交警,应该是经过培训、考试合格的专业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员,对于这么多法律及规章规定的事项应该是十分清楚的。无视违法,助纣为虐,人车当时即放……而在邵某酒后驾车出事后找人顶替,结果替驾还是酒后驾车的该起交通事故中,其又是怎么做的,怎么查的呢?

  没头却有尾,不顾现场事实,和我家人当时反映实际驾驶员邵某和那位替驾都喝了酒,并要求对其做酒精检测,即成形成违法者邵某和那位替驾,都不属酒驾或醉驾的结果。空中楼阁,闭门造车障眼法……灌云县交警三中队你们的如此行为、行径、和神速践行科学发展的态度,并由此成形的结论结果只会让人汗颜,诚信角度,更会给整个灌云交警系统脸上抹黑!

  精业 勤查 自律 坚持科学发展  群众利益安危冷暖必须放心上

  科学发展以人为本,以人民群生命安全与切身利益为本!温家宝指出,腐败和执法不公是当前我们国家发展和工作中的最大危险!

  对群众的感情究竟有多深,群众在我们心中的位置究竟有多重,我们为群众办的实事究竟有多少,群众不满意、不了解、不理解我们的问题究竟是哪些?一个执法部门、一个执法机关的政治文明水准,直接影响百姓生活的幸福指数。

  不管事件大小,不管什么直接或变相不公、庇护,大多数不是要瞒住下面的群众,而是瞒住更广大的公众。那么,公众为什么容易被瞒住呢?谁都知道捂盖隐瞒或庇护问题不好,放纵可能等于将来更大的灾难和伤害,但此现象何时能终结?

  关于邵某及那位替驾酒后驾驶的疑团,迄今并没有完全揭开,邵某和那位替驾究竟是什么时候接受酒精检测的?检测报告书有没有具体检测时间。事发我们就质疑,两肇事者并没有第一时间接受酒精检测,到底是在事故发生后几小时他们才接受检测?如果当时就抽血检测,两肇事者就不会属于既不是酒驾也不是醉驾?

  “酒后驾驶”与“醉酒驾驶”违法程度不同,本人酒驾和出事后找人冒名顶替违法程度更不同,所以其应承担的法律责任也不一样。灌云交警三中队给出的结论,难以让人信服。

  基于此,看样只有第三方检察机关介入,调查承办此案相关交警及相关部门是否渎职,才能得到让人信服的调查结论。

  投诉人:裘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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