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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提醒] 警方提示:出境务工务必通过合法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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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8-7 14:15:0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2010年,云南西双版纳警方与缅甸景栋警方在打洛口岸举行被遣返人员移交仪式,16名非法出境务工的中国公民被遣返回国。
  此次被遣返的16名非法出境务工人员均为男性,来自云南省保山、普洱和西双版纳等地,年纪最大的59岁,最小的仅有17岁。这16人在没有办理出入境手续的情况下,先后通过边境小道偷越边境,到缅甸非法务工。缅甸警方在开展清查行动时,查获了这16名非法出境务工人员。
  在接受采访时,被遣返人员谷某说:“我在境外辛辛苦苦干了70多天活,到头来工钱也没有拿到,家庭负担又重,现在真是后悔。”
  近年来,中国部分打工者在不法商人的怂恿下,非法出境到缅甸从事修路、伐木、采矿、种植等行业。对于这种违反中缅两国法律的现象,云南西双版纳州公安、边防等各职能部门高度重视,不断加强边境管理。同时,尽力解救我国被扣公民,维护我国公民的合法权益。
  针对这类现象,云南省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提醒广大群众:在打算出境务工时,一定要通过合法的渠道,办理相关的出入境手续,否则,一旦到了境外,自身的合法权益将得不到任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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