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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合作社真骗局 两起案件诈骗千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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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9-12 20:09:5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非法集资的危害,相信很多人都知道。可是高额的利息,仍然诱惑着一些人,而不法分子就是利用这一点,打着合作社的名义,大量吸纳资金,最终不仅害了别人,也害了自己。
  2014年3月份的一天,高新区公安分局经侦大队接到报案,有人称自己的存款取不出来了。
  高新区公安分局经侦大队副大队长刘福成:接到群众报警,说是在板浦镇有一家合作社,在里面存钱的时候,去取钱的时候钱取不出来了,找合作社的负责人也找不到了。
  警方根据群众报案的情况,对这个合作社开展了调查,得知这个合作社的负责人姓蔡,他在没有经过有关部门依法审批的情况下,于2012年的11月份开办了这家农民合作社,对外招聘了七八个人作为合作社的工作人员,并在大厅的电子屏上发布了有关吸收存款的相关信息。
  高新区公安分局经侦大队副大队长刘福成:同时又聘请工作人员在板浦镇的街上发放宣传资料、手提单等相关的东西,来宣传合作社可以吸收群众的存款并给与高利息,高于普通银行的利息。
  通过走访受损群众得知,蔡某对外宣称他的合作社经过了有关部门的审批,以比银行高出一倍多的年利率,并以赠送对联、电饭煲等礼品来吸引群众到他的合作社来存款。通过这样的一种宣传手段,当地群众相信了蔡某的说法,认为他的合作社是合法的,而且他的利息比银行的利息高出那么多,因此就有许多群众来合作社要求存款。
  高新区公安分局经侦大队副大队长刘福成:后来经过我们公安机关的调查,从2012年的11月19号合作社正式营业,到2014年的3月31号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合作社先后吸收了166人的存款,金额总计达到240余万元。
  最终,通过工作,蔡某在2014年3月31日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并如实交代了自己的犯罪事实。
  就在上面这起案件发案不久,我市警方又接到群众报案,犯罪嫌疑人郑某同样是以开办农民资金互助社为幌子,吸引群众前来存款,共诈骗700余人,合计3000余万元。
  接到报案后,市公安局海州分局经侦大队立即对这家农民互助社展开调查。通过调查得知,这家农民互助社的负责人姓郑,连云港市本地人。警方兵分两路,一路民警立即对郑某采取边控措施,防止其外逃至境外,并对郑某的资产进行排查和梳理,另外一路追踪郑某的具体位置。
  市公安局海州分局经侦大队副大队长胡鹏:在去年6月份的时候,我们突然接到北京首都国际机场边检部门的电话,发现犯罪嫌疑人郑某已经购买了机票,即将前往美国,这时候我们就连夜往北京方向赶。
  可是郑某并没有登机,而是和司机逃跑了。我市警方立即要求河北沧州当地的公安机关对郑某本人及其司机的身份证信息进行查询,终于,在凌晨四点,民警发现郑某司机的身份证竟然在河北沧州的一家旅馆登记住宿了,警方猜测,郑某极有可能是以其司机的身份登记住宿在某旅馆内,于是,警方迅速赶往该旅馆并将其抓获归案。这两起案件都是打着合作社的幌子,骗取老百姓的存款。而非法集资还存在其他的形式。
  市公安局海州分局经侦大队副大队长胡鹏:利用房产经纪公司,利用投资理财公司,还有一种就是单纯的亲朋好友之间以借款的形式向社会上,特别是不特定的人进行借款。
  可以看到,在很多案件中,由于非法集资人吸收的资金数额较大,而且相当一部分的资金被用于赌博等不法行为挥霍一空,在案件侦破后,大部分资金难以追回,有的人几万、几十万,甚至上百万的资产就此流失,有的家庭因此而倾家荡产。警方也提醒广大老百姓,要擦亮眼睛,谨防高息陷阱。(记者 徐蓓蓓 耿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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