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凭空多出两套房引烦心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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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3-1 09:48:0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记者 贺从验

  昨日,本报新闻热线接到读者吴先生反映称,他在市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房屋转让手续时,被告知在市区自己名下有三套房产,可明明自己仅有一套住房,这让吴先生感到十分不解。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呢,带着吴先生反映的问题,记者昨日进行了调查采访。

  名下凭空多了两套房

  昨日上午,在市房地产交易中心,记者见到了吴先生。今年42岁的吴先生告诉记者,他的老家在宿迁市沭阳县,在连打工期间,在市区购买了一套住房并安家落户。在连期间,吴先生一直在饭店当厨师,后来,他打算回老家开饭店,同时方便照顾家中老人。

  回到老家后,吴先生在开饭店的同时,着手联系人打算将新浦的住房卖掉。经过多方联系,他将房子卖给了高先生。在结清购房款后,吴先生按照之前的约定,特地赶到连云港协助高先生办理房产过户事宜。

  “我们昨天(指2月25日)就过来了,没想到过户时遇到了难题。”吴先生说,中心工作人员在查询房产登记信息后告诉吴先生,二手房过户前须缴纳个人所得税,如果卖方只有一套房产,税率按2%计算,经查,吴先生的名下有三套房产,办理二手房过户手续时,须按交易额的3%缴纳个人所得税。这一下,吴先生不乐意了:自己明明只有一套房产,凭什么要多缴1%的税啊?因为个中原因,当天房产过户事宜未能办好。

  那么,吴先生名下凭空多出来的两套房产是怎么一回事呢?

  他人买房怎么用了自己名义

  房产登记信息显示:这两处多出来的房产分别是位于新浦区市化路1号朋来源文化城B楼的807室、609室,丘号分别为01551007—79、01551007—48。这两处房产在办理登记时,均附有吴先生的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等相关材料,并显示曾办理过房产抵押贷款。

  既然购房者曾办理过房产抵押贷款,那么通过查询银行还贷情况是否能得到一些有价值的信息呢?在新浦海昌路某银行,吴先生持身份证要求工作人员查询其本人是否有还贷信息,得到的答复是没有相关信息。虽然没能查到有价值的信息,吴先生还是松了一口气:“要是查到自己还有贷款未还,岂不是更麻烦?”

  昨天上午10时许,银行工作人员在了解到吴先生遇到的难题后,通过查阅这两处房产的信贷记录,根据记录中的联系人信息,打电话向对方告知了此事。

  几分钟过后,一位姓傅(音)的男子匆匆赶到了银行。傅某称,他并不是另两处房产的购买人,只是曾在朋来源工作过,当时接手处理过此事。据傅某回忆,这两处房产的交易时间在2006年,实际买房人为何人已记不清了。“当时,不少人取得了朋来源的部分产权,有医生、公务员等,要想查找实际买房人,需联系当时的开发商。”傅某表示,之所以对这件事情有印象,是因为当时的购房人曾要求办理房产证,后因为提供的材料与房产登记信息不一致没能办成,又找到朋来源协助办证。“我们也在找你呢,只是一直联系不上。”至于房产登记信息上为何会有吴先生的名字,吴先生的身份证等相关材料又是怎么得到的,傅某表示并不知情。

  为了帮助吴先生及时办好自己的房产过户,傅某带着吴先生等人来到设在房产交易服务大厅的税收窗口咨询,工作人员表示,如果登记在吴先生名下的另两处房产为非居住性质的,税率仍按2%计。然而,虽然傅某认为位于朋来源的房产为非居住性质,但无法拿出有力的证据。

  对于吴先生遇到的问题,傅某表示,他可以协助吴先生申请办理撤销房产备案登记事宜,以便于吴先生正常办理自己的房产过户。而对于吴先生提出的其他要求,傅某未作回应。

  问题还未得到解决

  至昨日下午6时记者发稿,吴先生遇到的难题仍未得到解决。

  “为了这事(指凭空多出两套房产),延长了办理房产过户的时间,吃饭、住宿多花费不说,还耽误了自家饭店正常营业,这笔账该找谁算?”吴先生希望讨回一个说法。购房者高先生表示,他与妻子目前都在无锡市工作,是请假过来办房产过户事宜的,“多耽搁一天,就多一天的损失。”

  江苏海滋律师事务所律师杨周表示,吴先生因没有实际出资购买房屋,只是身份被他人冒用,所以吴先生不能因此取得该房屋的产权。但是吴先生可以通过协商或诉讼,要求房屋买卖双方解除合同并向房产部门申请撤销备案登记,同时要求房屋买卖双方连带赔偿自己的相关损失。 (编辑:贺耀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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