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注册
搜索
热搜: 嘉康利
查看: 90|回复: 0

商家逃避责任消费者力争终维权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3-3-5 09:48:0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记者 袁春梅 通讯员 孙旭)日前,灌云县李女士遇到一件窝火事,因为商家以“货已售尽,等下次进货后调换”为借口,致使其所购商品过了包换期。李女士找到工商部门,最终才维护了自身的合法权益。

  去年,李女士在灌云县城某商场以358元的价格购买了一件品牌女装,购物时售货员告诉她,持购物小票,一个月内出现问题可以免费调换。但李女士穿了3天,就发现衣服腋下有起纱现象。然而要求调换时,李女士却被告知,此款式服装已售完,下次进货后才能给予调换。

  此后,李女士先后3次电话询问,得到的结果都是“暂未进这款货”。一次,她从朋友那儿得知该商场正在销售此款女装,便赶紧找出购物小票,来到商场,没想到售货员告诉她:“您是一个月前购买的,现在已经过了包换期。”听到这儿,李女士很是恼火,她认为过了时间是被商家耽误的,随后找到了销售经理,但也被以同样理由拒绝。无奈之下,李女士向灌云县工商局反映了此事,最终,李女士所购的“问题”上衣得到调换。

  工商人员表示,不少商家都以“商品已售完,等下次进货再说”等理由来敷衍消费者,打“时间战”躲避承担“三包”责任,对此,消费者应当警惕,要妥善保存票据,遇到借口“商品售完”不承担“三包”责任的,要及时向工商部门或消协反映,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编辑:贺耀堂)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Archiver|手机版|AIGANYU.COM

GMT+8, 2024-11-30 18:40 , Processed in 0.077944 second(s), 16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AiGanYu

© 2001-2024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