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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婆保护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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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2-24 12:21:0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第一条 老婆洗澡时要量好水温,抓痒擦背;不得有贪图淫欲之行为。

第二条 老婆血拼时要勇于付款,多所鼓励;不得有不情不愿之行为。

第三条 老婆上菜时要赞不绝口,多吃几碗;不得有偏食挑菜之行为。

第四条 老婆睡觉时要炎夏扇风,寒冬暖被;不得有打呼抢被之行为。

第五条 老婆给钱时要含泪感激,省吃俭用;不得有奢侈浪费之行为。

第六条 老婆无聊时要搏命演出,彩衣娱妻;不得有毫无所谓之行为。

第七条 老婆训诫时要两手贴紧,立正站好;不得有心不在焉之行为。

第八条 老婆犯错时要引咎自责,自揽黑锅;不得有连累老婆之行为。

第九条 老婆哀伤时要椎心泣血,悲痛欲绝;不得有面露微笑之行为。

第十条 老婆晚归时要耐心等候,欢颜以对;不得有大发雷霆之行为。

第十一条 老婆不在时要朝思暮想,守身如玉;不得有偷鸡摸狗之行为。

第十二条 老婆高兴时要张灯结彩,大肆庆祝;不得有泼洒冷水之行为。

第十三条 老婆失眠时要彻夜陪伴,帮忙数羊;不得有梦见周公之行为。

第十四条 老婆敷脸时要提供方法,以身试法;不得有哈哈大笑之行为。

第十五条 老婆唱歌时要如沐春风,赞叹不已;不得有忍笑不禁之行为。

第十六条 老婆生气时要跪地求饶,恳求开恩;不得有不理不睬之行为。

第十七条 老婆打老公时要任其蹂躏,谢主隆恩;不得有还手瞪眼之行为。

第十八条 老婆考试时要帮忙读书,圈画重点;不得有事不关己之行为。

第十九条 老婆演讲时要不时点头,深表赞同;不得有顺口反驳之行为。

第二十条 老婆审问时要发誓赌咒,以表忠诚;不得有漫不经心之行为。

第二十一条 老婆开车时要温言教导,释其紧张;不得有增其繁扰之行为。

第二十二条 老婆亲亲时要热情有劲,卖力求好,不得有口齿不分之行为。

第二十三条 老婆痛痛时要勤买葡萄,按时热敷;不得有任其疼痛之行为。

第二十四条 老婆临幸时要予取予求,持之以恒;不得有力不从心之行为。

第二十五条 老婆不要时要泪往肚流,自行解决;不得有金钱买卖之行为。

第二十六条  男士读此文时要多加赞赏,不得有怒眼圆睁之行为。
         女士读此文时要多加借鉴,不得有视而不见之行为。

第二十七条 以上条文若与宪法抵触者,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视同无效!
发表于 2009-2-24 12:22:17 | 显示全部楼层
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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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2-24 12:23:34 | 显示全部楼层
那男的不命苦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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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2-24 12:25:24 | 显示全部楼层
做男人真命苦. 要烈酒才诉苦.好汉不喊苦.  才会那么苦.   好男人. 最苦
不禁想起这首<好男人真命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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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2-24 12:26:29 | 显示全部楼层
先等等,在保留, 到国爱家赣主榆席换成女性再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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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2-24 12:30:10 | 显示全部楼层
笑死人啦
相反,这种小男人我是不会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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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2-24 12:30:12 | 显示全部楼层
第十七条 老婆打老公时要任其蹂躏,谢主隆恩;不得有还手瞪眼之行为
第二十四条 老婆临幸时要予取予求,持之以恒;不得有力不从心之行为


这2条难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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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2-24 12:30:36 | 显示全部楼层
不同意,不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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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2-24 12:59:30 | 显示全部楼层
有菲佣保护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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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2-24 13:26:13 | 显示全部楼层
饭饭


以后的日怎么过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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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2-24 13:45:29 | 显示全部楼层
俺非常支持大家这么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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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2-24 13:46:20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令狐刀刀 于 2009-2-24 12:30 发表
不同意,不支持

现在俺是你老婆,好像你现在要听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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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2-24 16:29:27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nyfnr 于 2009-2-24 13:46 发表

现在俺是你老婆,好像你现在要听俺的

O(∩_∩)O哈哈~刀刀!!你不得不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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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2-24 16:33:33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1# 的帖子

慧慧换头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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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2-25 00:04:07 | 显示全部楼层
要真这样的话 ``我宁愿光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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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2-25 00:12:40 | 显示全部楼层
看完以后我不禁要问一句:
这样的男人,你们敢嫁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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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2-25 00:12:51 | 显示全部楼层
宁愿不结婚了。。。不敢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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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2-25 00:13:58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二十七条 以上条文若与宪法抵触者,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视同无效!

我建议这句话去掉,
我个人感觉,这话开玩笑也有点过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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