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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抢盐潮”退却,盐买多了咋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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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3-25 13:00:0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见习记者 胡笳)“无盐以对”结束,“盐多必失”又来。市民王先生以2元多的价格购买了30多斤食盐储备,如今这些盐该如何处理让他很头疼。近日,记者走访市物价局、市消保委了解到,来电要求退盐的电话较少,未现“退盐潮”,但举报“高价盐”的案例不少。
  对于举报“高价盐”,物价局工作人员表示欢迎,并将对不法商贩进行追惩。“虽然举报很多,但真正查处起来困难重重。”市物价局郭海堂告诉记者,物价局16日启动应急价格管理机制。17日,市县物价局共成立12个检查组230多人次,深入各个县区,不间断巡查打击哄抬价格等不正当行为。但由于多数举报集中在乡镇小型超市、门店,消费者难以提供发票、购物小票、收据等购物凭证,无法举证,无法查处。
  “目前,我们正在对高价盐进行追查,截至日前,有确凿证据查处的不法商贩还没有发现。希望有证据的消费者能够拨打12358,与我们及时联系。一旦核实,我们将帮助消费者补回差价,并对哄抬物价、扰乱市场秩序的不法商贩进行严惩。”郭海堂表示。
  对于买多了食盐的市民,消保委人士明确表示一不能退,二不能卖,一切后果只能由自己承担。
  消费者向商家大量购买食盐的行为自觉自愿,在事实上形成合同。从法律范畴上说,在没有质量问题的情况下,要求退货属于单方面毁约,商家有权拒绝。另外,这些多出的食盐也不能私自出售。
  据了解,无添加物的纯盐是没有保质期的,有些食盐除了含氯化钠之外,还含有碘成分。碘盐易受热、光和风等影响,时间长就可能氧化分解而失效。因此,食盐的保质期一般是两年左右。消保委人士建议,如果家庭购买不多,可以选择内部消化,送亲朋好友等也是不错的选择。  (编辑:贺耀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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