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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咨询] 借条被撕,赖账。是否构成刑事犯罪?懂法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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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1-3 15:43:4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乙借甲3.5万并打借条有两个担保人。数月后,甲要账多次,一日十时许,乙的丈夫打电话约甲去一朋友丙家说还钱,让把借条带着,甲到,乙的丈夫未到,一会儿,乙的丈夫的另一朋友丁到了,要看借条,甲不给,丙要看,甲给了,丙看完后给甲,甲未来得及收起,丁抢过去,看完撕了。甲拉住丁抢夺撕碎的借条并报警,抢了又五分之二的借条碎片,丁说去取钱,骑摩托车走了,一会乙的丈夫来了,说去找丁取钱,也走了,至此两三天两人皆失去音信,甲当日十二时报警并录口供。三日后,丁说没有撕借条,乙的丈夫说丁已还钱并撕借条,乙推说不知情,让甲找乙的丈夫。丙答应可以到法庭作证照实说。担保人说可以作证借钱一事,撕借条他们不在场。
    求高手进,急。请留联系号码。
    我的18262831480
游客  发表于 2013-10-8 10:50:19
两万的判决书已生效了,可以申请执行了,谢谢各位了。
发表于 2011-11-3 15:55:03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世道,真是让人心寒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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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1-3 16:05:56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还在找论坛的野生记者和简称相吧,让他们为你做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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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1-3 16:15:46 | 显示全部楼层
这年头干啥都要两手准备,提醒以后凡是重要证据要拍个照再复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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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1-3 16:47:39 | 显示全部楼层
不给找,打残废他,尼玛,以毒制毒,以狠制狠!!
就不信他只值这点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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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1-3 16:48:51 | 显示全部楼层
曾经深爱 发表于 2011-11-3 16:47
不给找,打残废他,尼玛,以毒制毒,以狠制狠!!
就不信他只值这点钱

淡定,记住你是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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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1-3 16:59:07 | 显示全部楼层
天行健 发表于 2011-11-3 16:48
淡定,记住你是女人......

最毒不过妇人心
无毒不丈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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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1-3 17:02:37 | 显示全部楼层
看来得黑吃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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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1-3 19:27:56 | 显示全部楼层
真窝火,再花3.5万,费了撕借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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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1-3 20:22:11 | 显示全部楼层
情景再现啊,十年以前在高公岛就代理过类似案件。当时是欠款人先收下欠条说去取钱,进屋后把欠条撕了。后来记得也是到连云公安局报案处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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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1-3 20:26:32 | 显示全部楼层
强中自有强中手啊,本县法院开庭时还发生过被告当庭吞下欠条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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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1-3 20:40:02 | 显示全部楼层
抢撕欠条是不是能定抢劫呀??关健看你有不有人证!不过想想当事者也真够愣的,欠条不带,还钱就打个收条,不还就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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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1-3 20:48:20 | 显示全部楼层
刘律师说的赖账人第一条还靠点谱,第二条就太小儿科了吧,当着法院全体人员的面吞借条,证人太多了啊,有什么用啊。
俺对这一块不熟悉,不知说得对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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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1-3 21:43:36 | 显示全部楼层
不是有担保人么? 找担保人一起去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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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1-6 12:14:30 | 显示全部楼层
直接去找律师吧,不行就寻求法律援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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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1-6 14:35:32 | 显示全部楼层
打残他狗日的 !!这么牛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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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1-6 16:39:24 | 显示全部楼层
撕欠条不在《刑法》范围之内,但在《民事纠纷法》里可以查询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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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1-6 16:55:22 | 显示全部楼层
Jaq 发表于 2011-11-6 12:14
直接去找律师吧,不行就寻求法律援助

法援不用律师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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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11-7 18:53:15 | 显示全部楼层
搜集什么证据才能打官司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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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1-7 21:46:00 | 显示全部楼层
房价高 发表于 2011-11-7 18:53
搜集什么证据才能打官司呢

目前可以搜集到的证据有:被撕碎的欠条、公安笔录、证人证言、录音。这些证据虽然不够充分但尚有优势,如果近期不能搜集到更有利的证据,可以先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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