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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法规] 关于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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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6-7 12:03:4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发布机构: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发文日期:2012-05-22
文  号: 苏人社发[2012]220号  

主 题 词: 调整 最低工资 标准 通知  



       各市、县(市)人民政府,省各有关单位:
    根据《最低工资规定》(原劳动保障部令第21号)和《江苏省企业最低工资暂行规定》(省政府令第56号),经省人民政府同意,从2012年6月1日起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现通知如下:
    一、月最低工资标准:一类地区1320元;二类地区1100元;三类地区950元。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一类地区11.5元;二类地区9.6元;三类地区8.3元。   
    二、最低工资标准不包括下列内容:(一)加班加点的工资;(二)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三)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
    在剔除不包括内容和个人按下限缴存住房公积金后,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月工资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三、请各市、县(市)人民政府在规定期限内向社会公布调整后的最低工资标准。


                                                          二〇一二年五月二十二日
 楼主| 发表于 2012-6-7 12:06:10 | 显示全部楼层
连云港市区属二类地区、四县属三类地区。现行月工作日是20.83天;月计薪天数是21.7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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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6-7 12:40:41 | 显示全部楼层
早就该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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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6-7 12:44:58 | 显示全部楼层
赣榆: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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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6-7 14:07:43 | 显示全部楼层
提高也是被平均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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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6-7 14:13:59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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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6-7 15:16:35 | 显示全部楼层
钱毛了,950不能养家糊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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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6-8 17:11:26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们可不可以也涨点啊!基本工资给我们再涨100块就好了。高于最低标准的人很无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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