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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台头灶镇出租口粮田,致土地荒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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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2-15 18:48:5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东台头灶镇出租口粮田,致土地荒废

  作者:匿名网友

  发布时间:2012-11-09 14:31

  类别:百姓权益

  区域:盐城东台

  投诉报料:

  东台市头灶镇兴灶村八组(原六兴村二组)村民关于收回大包干以来集体发包给我们村民口粮田一事情况的反映:

  在1994年下半年原六兴村村委会将六个村民小组的部分承包田150多亩,签订给头灶食品站开发兴灶养殖场(就我们二组200多人的口粮田近80多亩),当时合同约订,食品站当年每亩上交100元,以后逐年增加10%,(即:95年每亩100元,96年110元,97年120元……以此类推),此上交归村民小组核算,在群众的上交总额中减去,让我们群众得到了实惠。

  而到2002年由原任支部书记陈朋群、主任陈子文将此养殖场发包给吴松、陈恒余两人,合同由2002年1月1日起至2006年12月31日,每亩为年上交120元,此合同经镇法律服务所公证。而在2006年1月1日陈子文任书记期间私自修改合同续签了10年,合同为2006年1月8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止,上交额下降至每年每亩100元,这几年承包金不但没有上涨反而下降,他给本村集体利益造成很大影响,损失近30多万元。

  对此我们有三点看法:一、前份合同未到期,为重复合同。二、陈子文私自签发,既没有经过两委会讨论,又没有经过招投标程序,纯属个人行为;三、下降了上交标准,我们群众不能接受这样的无效合同,但就是这样的无效合同下,去年陈恒余承包的部分,又转给他人办了养鸡场,导致集体赔偿陈恒余9万多元,而吴松的部分,今年又转给川港村一村民,从2002年度以来的承包收入,我们群众没有得到任何实惠,集体也未给群众办任何实事,为此我们群众十分气愤。

  从2011年以来,我们群众多次向原任支书陈子文协商收回粮田,而陈子文自知不理,群众在忍无可忍的情况下,于今年正月自发地80多人到养殖场挖圩平田,由此镇政府来人制止,答应处理此事,可时隔十个月,仍未有答复,导致百亩地荒废一年,反而吴松拿着两份假合同向我们村里、镇里狮子大开口,漫天要价,不肯终止。

  就此情况,我们群众恳求上级政府为我们主持公道,讨回我们自己的口粮田。

  反映人:花金平、花金荣、张永根、丁夕元、丁跃存、花金余、丁跃平、罗克俊、陈再明、陈再东 周广宽 石夕官,石夕成张爱群、陈平、丁永凤、姚如桃、张爱平丁旭旺、丁夕甫、张日喜、王吉平、王兵、陈才英、周罗珍、花金勇、张日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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