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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江栅桥几千亩集体所有制土地荒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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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2-15 18:54:1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吴江栅桥几千亩集体所有制土地荒废

  作者:匿名网友

  发布时间:2012-07-26 14:12

  类别:执法监督

  区域:无锡江阴

  投诉报料:

  难道土地被荒废闲置就是以人为本实现了人与自然的和谐统一吗?

  ----看看苏州吴江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就是这样理解科学发展观的

  苏州吴江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栅桥村村民从2005年春就络续开始不种田了,几千亩集体所有制土地被荒废。2007年4月开始络续被征183亩,该地块现在一直处在闲置的状态,周边一些老百姓就自发到这片地里栽种蔬菜,一些土地上被整齐地开辟出了一块块地,种上了各种蔬菜,除了菜地和荒草地,有的地块至今还未拆迁完毕。吴江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征用栅桥村农村集体所有制土地,并未严格依照法定程序办事,主要表现在信息不公开,村民无法从正常的途径了解到征地补偿的费用标准和具体的分配办法,开发区采取先征地后找项目的方式,置农村集体和农民个人利益于不顾,低价征用,高价出让,获取经济利益。老百姓对此十分气愤。由于大量土地征用后被闲置,如2007年被征用的183亩土地至今没有动工,被征土地杂草丛生,造成集体土地的严重浪费,土地资源不能得到合理有效的利用,土地价值难以有效发挥。

  笔者原籍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栅桥村,2005年7月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办理了预拆迁。根据吴江市人民政府(吴政发【2004】42号)《关于印发(吴江市城市建设划定区域内农村村民住宅预拆迁的实施意见)》和(吴政发【2004】47号)《关于吴江市城市建设划定区域内农村村民住宅预拆迁实施区域的通知》指出,根据《吴江市城市建设划定区域内农村村民住宅预拆迁的实施意见》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农村实际情况,经市政府第16次常务会议同意,现确定我市城市建设划定区域内农村村民住宅预拆迁的实施区域如下:“二、吴江经济开发区的划定区域:苏嘉杭高速公路以西,约36平方公里区域内(详见吴江市城市总体规划松陵城区发展规划图开发区范围)。”此文件说明2005年7月原属同里镇栅桥村还没有被吴江市人民政府确定为农村村民住宅预拆迁的实施区域范围之内。

  奇怪的是,还没有被吴江市人民政府确定为农村村民住宅预拆迁的实施区域范围之内的原属同里镇栅桥村,村民住宅预拆迁执行吴江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吴开发【2003】第020号)《吴江经济开发区农村房屋拆迁安置办法》。吴开发【2003】第020号文件指出,《吴江经济开发区农村房屋拆迁安置办法》是“根据《苏州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吴江市城镇房屋拆迁管理暂行办法》经规划专家论证和区内广泛征求意见,对开发区内的农户拆迁安置提出的意见。”而《苏州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五章附则第四十一条的规定:“在城市规划区外国有土地上实施房屋拆迁,并需要对被拆迁人补偿、安置的,参照本条例执行。因城市开发建设征用集体土地实施房屋拆迁的,其拆迁补偿安置办法由市人民政府另行制定,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后公布实施”。而吴江市人民政府文件(吴政发【2003】37号)《关于印发(吴江市城镇房屋拆迁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第五章附则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因城市开发建设征用集体土地而拆迁的农村房屋,其拆迁补偿安置办法另行制定”。笔者不明白《吴江经济开发区农村房屋拆迁安置办法》所依据的文件适用吗?

  笔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依法于2012年6月3日在吴江市人民政府网站上,通过电子邮件递交了依申请公开申请书。所需信息内容描述:1.要求公开笔者与吴江经济开发区规划建设局签订的拆迁补偿协议;2.要求公开本户拆迁补偿安置的原始审批程序、手续及适用政策文件、补偿标准和计算方法;3.要求公开动迁至今逐年支付笔者母亲的土地流转收益、土地预征收益全部明细、标准和支付情况;4.要求公开吴江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宅基地审核部门2004年5月24日签发的笔者母亲《宅基地使用证》原始登记资料。2012年6月19日笔者电话联系了吴江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后,吴江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予以了回复:“您所需查询的资料较多,涉及的部门较广,请到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信访办协调处理。”2012年6月20日笔者再次电话联系了吴江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吴江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信访办给笔者电话答复如下:“你所反映的问题,开发区领导非常重视,我们可以给你提供相关部门的电话。”2012年7月4日 笔者向苏州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作了反映。2012年7月6日吴江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联合市法制办前去开发区调查处理未果。吴江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对信息权利人所需信息内容描述至今仍不予以真实的提供。日前,笔者已经向吴江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递交了《行政复议申请书》。

  笔者想通过媒体告诉吴江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科学发展观首先是以人为本的发展观,就是要以实现人的全面发展为目标,从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谋发展、促发展,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经济、政治和文化权益,让发展的成果惠及全体人民;科学发展观是全面的发展观,就是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全面推进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建设,实现社会主义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和政治文明共同进步和社会的和谐发展;科学发展观是协调的发展观,就是要统筹城乡发展、统筹区域发展、统筹经济社会发展、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统筹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推进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相协调,促进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的和谐;科学发展观是可持续的发展观,坚持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为我们的子孙后代营造更好的发展空间,保证他们一代一代地永续发展。(笔者:正义)

  二0一二年七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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