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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徐矿不按文件移交害苦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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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2-15 19:00:0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徐州徐矿不按文件移交害苦教师

  作者:匿名网友

  发布时间:2012-03-26 10:19

  类别:教育培训

  区域:徐州沛县

  咨询求助:

  不按文件移交害苦教师,数年上访推诿扯皮

  我们是原徐州矿务集团张双楼矿校的教师,由于改革和企业发展的需要,政府出台政策剥离企业办社会职能、学校自然是要从企业剥离出去的单位之一。在移交的问题上徐州市政府和徐矿集团为了各自的利益丝毫不依法、按理、和情的去办理移交事宜,理由:

  一、省政府为保障教师的权力和利益不因移交而受损,在“苏政办发〔2006〕68号文”中明确规定‘按属地管理原则’进行移交。众说周知、煤矿都是在市区周围,有的甚至是距离较远、但都是市区的一部分。要移交就一定得移交给市区、决无交给沛县之理。

  二、没有把被移交的主体----教师、当做一回事,不考虑教师的利益和困难,采用欺骗、打压、恐吓等手段硬是把我们移交给沛县、造成工资相差甚大、就医和生活很大不便。全局共有21所学校已有19.5所移交给市区、唯独张双楼和三河尖1.5所留在沛县,这公平吗?合理吗?

  3、我们大部分老师都是为徐州的教育贡献了二三十年、如今老了却享受不到徐州的发展和建设成果。这后合理合情吗?

  我们因为把我们移交给沛县不满而屡次上访,已多次到‘首都信访中心’、‘江苏省信访中心’、去徐州市人民政府的信访部门更是家常便饭、但时至今日却没有拿到一份有效的合情合理的答复。

  请问:1、徐州市政府、徐矿集团为什么不能按“苏政办发〔2006〕68号文”中明确规定‘按属地管理原则’移交学校。

  2、为什么明知移交错啦、又不纠正哪?只是推诿扯皮。

  政府要求国民‘有话好好说、有事依法做’而自己却不依法行政、何以服人。

  张双楼矿校教师

  2012、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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