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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九华山山体滑坡砸毁车辆该谁担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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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2-15 19:00:3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南京九华山山体滑坡砸毁车辆该谁担责

  作者:匿名网友

  发布时间:2012-03-09 09:22

  类别:汽车维修

  区域:南京玄武

  投诉报料:

  2011年7月18日南京市玄武区九华山公园发生山体滑坡,本人私家车被泥石砸毁,损失惨重。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决定》、《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和《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等文件规定,当地政府为地质灾害防治主体,本人多方反映,半年过去了,至今无责任单位出面解决,给本人家庭生活造成巨大压力。

  责任分析

  1、7月18日前几天就连续暴雨,公园管理方不顾气象预报、市防指和上级部门的要求,没有对排涝情况检查到位,没有提前采取预防措施和预警,哪怕是只在山坡下竖个牌子提示,也不会有那么多车子停在旁边,行人也会远离山坡。特别是在当天大雨持续下了几个小时后,山坡坡体及流水出现夹带大量泥砂的变化情况,他们还没有发现前兆,及时做出预警,采取措施,这是不是失察呢?

  2、山体发生险情后,山上的泥石一直冲到太平门大街,几百米内堆积了大量泥石,这不是几分钟、几十分钟的事,而是几个小时。管理者到哪去了,应急预案呢,应急措施呢,抢险队伍呢。事后也没有把险情上报并在媒体发布,提醒周围群众注意安全。这算不算失职呢?(在7月21日的《现代快报》B3版《近期发生18处地质灾害险情》中为何没有九华山公园山体滑坡)

  3、车被护坡墙石块砸烂(前后几辆车侥幸只是车身被石块溅到),泥水一直灌进车厢,玄武区相关部门居然没有采取任何抢救措施。试问如果是个行人,他们就这么见死不救吗?这是不是失德呢?

  4、出现险情的这段山坡,在2009年前被列为玄武区地质灾害隐患点,玄武区住建局于2009年上半年对该处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了消灾,2010年市国土局未将该处列入玄武区地质灾害隐患点,今年就出现滑坡,请问工程为何如此不堪一击,是施工质量有问题,还是工程设计有问题,符合《地质灾害防治条例》规定吗。

  5、山坡上的那一排建筑物是不是违建,是不是安全隐患,诱发了这次事故。

  通过以上分析,我认为这完全是一件可预见、能避免和能克服的安全责任事故。《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决定》第二条“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明确地方政府的地质灾害防治主体责任”,所以玄武区政府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有关部门应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并赔偿群众损失。

  责任分析依据

  1、《南京市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

  2、《关于切实做好强降雨防范应对工作的紧急通知》、

  3、《关于切实做好强降雨引发地质灾害防范应对工作的紧急通知》

  4、《南京市2011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5、《南京市城市公园管理办法》

  6、《南京市城市绿化管理条例》

  7、《侵权责任法》

  8、《地质灾害防治条例》

  9、《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决定》

  10、照片、录像 201203090920263511.jpg 201203090922058326.jpg 201203090922232897.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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