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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价旅游陷阱最需提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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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3-18 15:48:0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记 者 侍敏 通讯员 张雷

  连云港素有“东海第一胜境”之称,山清水秀、风光秀丽,人文旅游资源丰富。近日,本地天气明显回暖,旅游旺季随之而来,新浦区消协根据以往旅游旺季发生的消费投诉情况分析,旅游消费纠纷主要集中在合同、餐饮、住宿三大块,并提醒消费者,出游前慎重选择旅行社并签订正规合同,尤其要防低价旅游陷阱,千万别以价格高低作为唯一标准,以免旅游过程中自身合法权益和人身安全受到侵害。

  出游前合同要细签

  新浦区消协有关负责人表示,出游前首先要选择证照齐全、资质合法的旅行社。在签订旅游合同时,更要看清条款细节,最好对具体的行程,包括乘坐的交通工具、住宿标准、餐饮标准、游览景点、购物次数、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违约责任及出现纠纷的解决方式作出明确约定,交付旅游费用时一定要索取正式发票并妥善保存。

  尤其要当心“一日游”消费陷阱。许多消费者在本地及周边城市旅游会选择一日游。少数非法旅行社或个人,打着正规旅行社的旗号,用超低的价格招徕游客,但是往往通过行程加点、强迫购物、收取回扣等手段牟利。针对此种情况,近日,国家旅游局与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联合发布《国内旅游“一日游”合同(示范文本)》,游客可要求旅行社提供使用或参照实行。

  旅游低价陷阱也要防

  据介绍,面对一些游客贪图便宜的心理,一些旅行社通过压低直观报价,用质次价高的自费旅游项目和购物活动来弥补接待费用不足并获取利润。如果某些游客选择了这类旅游,旅行社及其导游通常就要诱导、欺骗甚至强迫游客参加自费项目和购物活动。因此,新浦区消协提醒广大市民,出门旅游是为了寻求快乐、舒心和享受,在选择旅行社和产品线路时,不要以价格高低作为唯一标准,也不宜忽视实际地讨价还价、压低价格,牢记“一分钱一分货”的道理,遵循质价相符的基本原则。

  另外,在餐饮和住宿消费时,要注意索要正式发票,出现问题可做到维权有据。如果在旅途中被强迫进行超出合同约定范围的购物活动,一定要索取有效票据,最好用摄像机、照相机、手机等将过程拍摄下来,旅行结束后,可向消协、工商、旅游等部门举报或投诉。

  网购旅游产品更要擦亮眼睛

  随着网络购物的不断发展,旅游产品在一些购物网站上出售已经不再是稀奇事,不少专业的旅游网站,还有旅行社自家经营的网站上,都能买到旅游产品。然而因为网络的特殊性,网购旅游产品被骗或是与实际不符等投诉也时有发生。在此,新浦区消协提醒广大市民一定要擦亮眼睛。

  据介绍,国家旅游局颁布的《旅行社条例实施细则》中规定,旅行社以互联网形式经营旅行社业务的,除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外,其网站首页应当载明旅行社的名称、法定代表人、许可证编号和业务经营范围,以及原许可的旅游行政管理部门的投诉电话。因此,在参加网购旅游时,一定要确认旅行社的相关资质,“证照”是否齐全,交款后要索取发票,确认旅游行程,并与合法旅行社签订旅游合同,以保障自身的合法权益。千万不要误入“黑中介”、非旅行社的旅游网中,以免发生旅游质量纠纷时自身合法权益受损。 (编辑:贺耀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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