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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赖”欲出国旅游 行前被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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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3-22 10:48:0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记者 杨济泽  通讯员 朱先明)近日,连云区人民法院紧急出动执行人员,从连云港中韩轮船客运站,带回一名没有履行判决义务的被执行人,当时他已办理了登船手续,正准备去韩国旅游。目前,陈某因逃避债务履行,被处以司法拘留。

  据了解, 2010年10月,陈某因借贷纠纷被告上法庭,原告请求法院判令被告陈某偿还借款58万余元。但在案件判决生效后,陈某仍未履行判决义务。去年12月底,连云区人民法院立案执行该民间借贷纠纷,但经办执行法官多方联系,陈某却逃避执行,也拒绝报告其财产。法院电话联系陈某时,陈某既不接听电话,也未有任何偿债计划。3月15日,连云区人民法院接到举报,称陈某近期可能有出国计划。为此,连云区人民法院执行人员马上联系连云港机场、码头和车站,经派员分头查询陈某的信息得知,陈某已订购了一张前往韩国的船票。

  3月18日,就在陈某抵达中韩连云港客运站准备出国旅游时,连云区人民法院执行人员在法警的配合下,将准备乘客轮去韩国的陈某成功拦截。

  经办执行法官表示,被执行人陈某在没有履行判决义务的情况下却出国旅游,表明其具备一定的偿债能力却逃避债务履行。据此,连云区人民法院对陈某处以司法拘留处罚,并强令其限期偿还债务,否则将依法从严处罚。 (编辑:贺耀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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