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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圩桥“钱二酒家”起火烧死食客 小老板被批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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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1-1 18:10:0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近日,海州区检察院审查终结公安机关提请逮捕的钱某某失火案,对犯罪嫌疑人钱某某依法作出批准逮捕决定。
  10月18号,我们栏目报道曾经报道这起火灾事故。据附近居民介绍,事情发生在17号晚上7点07分左右,大约有十几个人在饭店里用餐,然后就看到大火突然冒了起来。
  知情者:我们就看到火往外喷,就有很大很大烟了,玻璃都炸了。我们想去救,也不敢向前,火太大了。
  据知情者透露,因为火势实在太大,所有人一度被困在饭店里。部分市民受不了大火和浓烟,纷纷选择从二楼跳下来逃生。
  知情者:大约有十几个,把这个防护栏拆下来,踩掉了,然后就跳下来了。
  知情者:踩下来的玻璃,把他们扎得满脸都是血,到处都是血,当时看了很可怜的。
  短短20分钟,这起火灾就造成了重大人员伤亡。
  知情者:有两个人抬出来的,其他人都是跳出来的,抬出来两个人,当时120医生说,不用抢救了,肯定死了。死了怎么办,拖到医院看看再说吧。
  日前,有最新消息传来。经审查,今年10月17日19时许,位于海州区新新路188号沈圩桥农贸市场西门北边的“钱二酒家”失火。犯罪嫌疑人钱某某在厨房操作失误,导致油锅起火,明火上蹿通过烟道引发大火,造成在此就餐的3名顾客死亡,多人受伤。
  据查证,该饭店炉灶、烟道安装不符合防火规范,未采取任何防火安全措施,致使烟道积存大量油垢,留下火灾隐患。犯罪嫌疑人钱某某2012年8月开始经营“钱二酒家”。该饭店无营业执照,无消防部门验收合格证。该案承办人认为,犯罪嫌疑人钱某某作为该饭店老板兼厨师,是饭店的实际经营人,在该案中起决定性作用,有逮捕必要,决定以涉嫌失火罪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钱某某。
  【责编:曹云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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