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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岁女童朝阳桥头陪父乞讨 是真?是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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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1-18 19:09:2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最近,我市论坛的一则网帖引起了很多人的关注,说是一名年纪较大的外地人,带着四五岁的小女孩在港城街头乞讨,有人怀疑这小孩是不是拐卖来的,那么情况究竟是怎么样的?请看记者的调查。
  11月18日一大早记者在市区朝阳桥头看到,一辆机动三轮车静静地停在慢车道,车厢则被改装成了小棚子,一名头发花白的男子正在里面睡觉。经过记者核查,他就是网帖中所说的那名男子,棚子里还有一名小女孩和一名中年女子。记者还专门买来了包子和豆浆,给他们充饥。瞧,这位就是网帖中所说的那个小女孩,刚刚起床就对着镜头摆起了POS,用一句时下的网络语言来说,就是萌萌达。
  这名男子介绍,他姓王,今年52岁,这名小女孩叫季红红,是他的女儿,随她的妈妈姓。
  王先生:身份证,结婚证,什么都有。
  季红红:我就是季红红。
  记者:这个是你爸爸吗?
  季红红:对。
  随后,这名男子还给记者拿出了一张出生证明,上面写着,季红红是2010年1月出生的,出生地为山东临沭。王先生说,他在1998年就来到了咱们连云港,2000年的时候,在民主桥附近捡到了季红红的妈妈,后来,他们一共生了三个孩子,大的夭折了,二孩子在山东老家,而红红则是他们的小女儿。因为老伴有精神病,多年来他们一家在连岛、墟沟和海州地区流浪,平时就住在眼前这个小棚子里,因为没钱,红红一直没有上幼儿园,只靠他一点一点地教。
  王先生:现在教她已经第三年了,现在叫她写字的话,她也能写得很好,我教她的话,肯定比上幼儿园好,幼儿园教的三言两语就完了,我教她毕竟是一对一地教。
  那么,这个萌态十足的小女孩,究竟是不是这名男子的女儿呢,记者拨打了110报警电话,向公安机关核实了相关信息。
  110接警员:那个小孩是不是叫季红红?
  记者:是的。
  110接警员:那个男子就是他的爸爸。
  发现这个情况,大家悬着的一颗心,也总算放下了。可是,5岁都不到的小女孩,跟着父母一起风餐露宿,不是有点太可怜了吗?
  市民:有父母,很可怜了,看看怎么帮帮她,和我们家一样大,马上天冷了。
  市民:一流浪孩子就完蛋了。
  随后,大家纷纷慷慨解囊,希望给予这个家庭以帮助。部分市民还积极劝说王先生,让他把孩子交到市民政部门抚养,好让红红得到更好的教育和生活环境。
  好心人:这钱不是给你们瞎花的。
  王先生:我又没花一分钱,还是给孩子,给她妈妈花了。
  记者:她妈妈能出来吗?
  王先生:不能出来,一出来就骂人。
  热心市民:你经过电视台,经过民政部门给你托管,要不你女儿长大以后,也是收破烂,也是要饭的,你指望你女儿长大和你一样吗?
  王先生:她4斤7两,我养那么大,能给别人吗?这是开国际玩笑。她现在也离不开父母,我们也不能给别人。
  在采访中,王先生不愿意接受市民政部门的救助,亦不愿意放弃红红,只表示,将会继续骑着这辆三轮车流浪,等到上学的年龄,他会考虑把红红带回山东老家上小学。
  既然王先生并不能很好地照顾红红,那红红今后的生活该怎么办呢?对此我们也咨询了海郡律师事务所的戴高明律师。他认为,目前法律上对于没有能力和条件去抚养自己的子女,是否应当剥夺父母的监护权及抚养权问题,并没有一个明确的规定。另外,因为红红的父母均健在,所以她也无法进入相关的福利机构生活。
  江苏海郡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戴高明:遇到这种情况应当完善立法机制,在法律的层面,对监护权的范围及监护人应当承担全局责任的界限,给出一个明确的规定。其次应当大力发展民间救助性组织,完善自愿者和义工队伍,来防止这种悲剧的发生。 (记者 于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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