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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咨询] 收养孩子需要什么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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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7 14:53:3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一小男孩子不到5周岁,父母离婚孩子判给母亲,其父亲因以前曾有家庭后离婚 且有孩子已19岁 ,一直对小男孩不管不问不支付抚养费。现因孩子母亲患重病估计撑不到春节,想把孩子送给别人收养,但其父亲不同意,但孩子母亲又不想把孩子给其父亲,按其母亲的说法是孩子父亲没有抚养孩子的能力 会把孩子卖掉。现在我有一个朋友婚后3年没孩子想收养,孩子母亲也同意 但不知道需要什么手续,怎么办才合法,请律师解答

文字表达能力有限 请谅解
发表于 2010-1-7 15:01:01 | 显示全部楼层
你要收养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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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1-7 15:02:04 | 显示全部楼层
你要收养啊???
闲云野鹤 发表于 2010-1-7 15:01



    我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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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7 15:03:06 | 显示全部楼层
打电话 民政问问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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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7 15:27:13 | 显示全部楼层
孩子父母都在,这个程序很复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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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7 15:30:33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可以到www.baidu.com搜,应该有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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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1-7 15:33:44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可以到www.baidu.com搜,应该有结果。
vincent 发表于 2010-1-7 15:30



    问题比你想象的要复杂多了 百度大婶帮不上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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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7 15:35:30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7# 迎风


    那估计要到专门的部门去打听了,论坛里可能没有这么专业的人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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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1-7 15:40:00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迎风


    那估计要到专门的部门去打听了,论坛里可能没有这么专业的人啊。
vincent 发表于 2010-1-7 15:35



    我这不是在坐等律师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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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7 15:42:06 | 显示全部楼层
听说律师可能要晚上才来的,还得等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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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7 16:35:02 | 显示全部楼层
生父母送养子女,须双方共同送养,父亲不同意不符合送养条件,至于母亲说孩子会被父亲卖掉另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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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7 16:42:31 | 显示全部楼层
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父亲再坏也不能把儿子卖掉吧,父母是孩子的法定监护人有保护和教育未成年子女的权利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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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7 16:50:29 | 显示全部楼层
晕.....无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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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7 16:51:30 | 显示全部楼层
收养人的条件:无子女,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未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年满三十周岁,有配偶的须共同收养,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相差40周岁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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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1-7 17:18:11 | 显示全部楼层
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 ...
zhaodegui 发表于 2010-1-7 16:42



    会不会卖掉很难说 但是孩子跟他父亲是肯定会受苦  因为他父亲混掉蛋了自己都照顾不了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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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7 17:27:44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事估计难办,帮楼主顶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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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8 19:41:03 | 显示全部楼层
迎风你好!
   无锡出差刚回,迟复为歉!
   目前,规范我国收养关系的法律仍然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您咨询的问题应该以此为依据。该法第四条对被收养的儿童作了界定:第四条 下列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可以被收养: (一)丧失父母的孤儿; (二)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 (三)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 第五条对送养人作了规定:第五条 下列公民、组织可以作送养人: (一)孤儿的监护人; (二)社会福利机构; (三)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的生父母。 第十条对夫妻共同收养、送养的条件作了规定:第十条 生父母送养子女,须双方共同送养。生父母一方不明或者查找不到的可以单方送养。 有配偶者收养子女,须夫妻共同收养。
    从以上规定可见,您朋友的婚生子女不符合送养条件。因为即使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也要生父母一致同意,共同送养。
   至于要收养的夫妻,如果年满35周岁、无子女则符合收养人的条件,可以另外收养符合条件的子女。但应按规定到民政部门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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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1-8 19:57:10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7# 刘飞野律师


    谢谢  这事比较难办,如果偷偷的收养 不给孩子父亲知道,而孩子母亲不说,收养人搬家,你看可行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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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8 20:04:37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8# 迎风


    我认为会带来一系列的伦理和法律纠纷,不妥。你说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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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1-8 20:06:35 | 显示全部楼层
刘飞野律师 你有扣扣号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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