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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杂谈] 有多少民生政策向特权腐败投降:关于经济适用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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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1-20 14:43:4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今年10 月,济南市政府发布《关于开展公共租赁住房试点工作的意见》;2010年到2011年间,济南市将建设公租房23000套;与之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同样作为保障性住房的经济适用房却显得有些“寂寞”:2009到2010连续两年,济南市都没有推出新的经适房项目,济南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住房保障处相关负责人表示,近两年来,政府在弱化经济适用房的建设,今明两年,政府都没有建设经适房的指标(《齐鲁晚报》11月16日)。
  
  实际上,近年来停建经济适用房的并非只有济南市,全国不少地方早已不再安排。经济适用房这一自房改开始就确定为“主力”的政策,随着房地产市场的升温,逐渐被淡化,一直到现在慢慢退出市场,其原因虽然专家、媒体一致认为该制度先天不足,存在设计上的缺陷,如容易产生腐败、难以管理等等,但我认为,导致该制度夭折的并非是制度本身,而是被从上到下的特权腐败所打败,换句话说,是经济适用房制度向特权投降。
  
  一项本意是解决城镇低收入群体住房困难的政策,为什么在民众最要的时候遭遇夭折?最根本的因素还是特权的力量太强,民众只能在怨愤中接受现实。不妨看看,在房价一路飙升的背景下,在全国城镇普通居民买不起房的抱怨声中,各级政府部门从县到市到省到国家相当多的部委机关,有多少是以经济适用房名义建设后又低价出售给职工干部的?仅从媒体曝光中近年来就有N起,但几乎没有任何单位没有任何责任人因此受到过任何处分。这期间,监察部、国土部还曾经专门出台规定,严禁党政机关利用权力影响集资建房分房,要求对政府机关违规建设经济适用房的行为认真查处,结果该文件只管用几个月,风头一过,一切照旧,政府机关建设福利房、集资房、团购房等等名目繁多,集中体现在房价低、区位好、谋利容易,仅转卖一个房号,即可轻松获利几十万元。
  
  这样如此明显的违规行为,舆论已经见怪不怪,甚至连正常的思维逻辑都不顾了,不是去追问为什么不追究违规者的责任,而是在经适房制度的缺陷方面穷追不舍。试问: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谁能制定出不产生腐败的制度?难道说一项制度因为容易滋生腐败,就废止,就夭折,那还要监督部门、执法部门何用?
  
  经适房制度是一项民生制度,有人说现在国家推出的廉租房比经适房更公平,更适合于中国国情。其实,这样的解释只能说明既得利益阶层的强势和普通民众的无奈。众所周知,经济适用房与廉租房一个最本质的区别在于:前者是有部分产权的,而后者则完全是租赁的,如果一个普通城镇居民住进廉租房,就意味着永远难以享受因住房产权带来的增值收益。
  
  经济适用房遭夭折的另一个非正常原因是,面向低收入群体的经适房项目,很少从落实层面找原因:比如,土地出让环节是否划拨?各项费用是否执行了国家规定,价格核定程序是否让公众明白等。在中央一再倡导依法行政的语境下,所有这些本应让利益相关者知晓的情况,几乎都成了秘密,经济适用房制度从推出到夭折,成与败、是与非,政策的制定、落实、监管几乎都是同一个或几个政府部门操刀,本该享受这一政策的普通城镇居民没有丝毫参与权、知情权;而本不属于享受该政策的政府机构、垄断行业等强势群体,倒是依此政策占尽了便宜,最后还将此政策置于死地,试图让特权阶层利用权力影响获得福利房的违规行径永远从老百姓的记忆中抹掉。
  
  一个面向城镇低收入群体的经适房政策夭折并不可怕,可怕的是在向市场经济过渡中,有多少民生政策在执行中被日益猖獗的特权腐败所打败!这样的事实正走近:分配收入改革方案数年无进展;新的拆迁条例修订遭遇阻力重重;义务教育阶段改变择校弊端,竟然需要5年!有公众认为,择校难以改变的本质是特权需要:因为有特权的阶层,其骨子里就鄙视普通民众,自己的孩子怎么能与普通民众就读一个学校!——经适房制度被特权腐败所打败,是一个值得警惕的信号,民生政策应当在落实中更多的让利益相关方参与,让普通民众感受到党中央的关怀。

[稿源:红网]
[作者:李季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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