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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消息:连云港市再推残疾人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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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10 23:31:1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记 者 徐芳 通讯员 张垠
   春节就要到了,日前,连云港市针对残疾人群体再次推出了一项优惠政策,将为家庭困难且生活不能自理的残疾人发放护理补贴,发放标准为农村每人每月补助50元,城镇每人每月补助100元。
  近日,市残联和市财政局联合印发了《对生活不能自理的残疾人发放护理补贴的暂行办法》,从而拉开了给家庭困难生活不能自理的残疾人发放护理补贴工作的序幕,此次护理补贴的发放标准为农村每人每月补助50元,城镇每人每月补助100元。本次发放的残疾人护理补贴一般以服务券、服务卡(本)等形式发给申请人。
  新颁布的《办法》规定,护理补贴发放对象应同时具备四项条件。首先,受益残疾人的年龄须在16-60周岁之间,并具有本市市区户籍,持有《残疾人证》,且残疾类别和等级为肢体残疾一级、精神残疾一级、视力残疾一级、智力残疾一级的重度残疾人。其次,领取护理补贴的残疾人的生活明显不能自理,表现为长期卧床或日常生活适应行为严重障碍,确需他人长期照料。第三,受益残疾人本人无业、无固定收入,同时残疾人家庭经济确实困难。
  据市残联教育就业处韦友东处长介绍,那些当地没有服务机构的农村地区,也可以通过银行打卡支付等,既符合当地实际又能保证资金安全的方式向残疾人(或其法定监护人)支付护理补贴。调查摸排的情况显示,连云港市符合此次发放范围的有3588人,其中城镇686人,农村2902人,目前资金正在有序发放之中。  (编辑:贺耀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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